(1)1958年7月,周恩來總理到廣東省新會縣視察,風塵仆仆,日夜操勞,確實辛苦。時任該縣縣委書記的黨向民同志看到眼里,急在心里,感到實在過意不去,就在周總理離開新會的前夕,悄悄地安排為總理設宴送行。宴會地點,就安排在縣委院內(nèi)的一間小屋里;廚師,就是縣委伙房的灶事員,而且沒什么美酒佳肴,只是些瓜菜而已。盡管這樣,在吃喝將近結束時,周總理語重心長地說:“黨向民同志,你一月有多少收入,我清清楚楚。這樣一頓飯,你請不起,還是讓我出錢,算我請客吧!”周總理隨即示意他的秘書,把300元人民幣交給了縣委的司務長。
(2)朱镕基總理“罷宴”——不離開宴會廳,單獨吃工作餐。據(jù)媒體報道說,一次朱镕基總理開完會,被主人帶到宴會大廳,他穿過擺滿了美酒佳肴的不下百桌的酒宴大廳,先是來到他所應坐的首席座位,但他沒有就坐,而是又走到宴會大廳的一個角落,要設宴人就在這個大宴會廳的一個角落里另擺一桌,由他和他的秘書,吃工作餐。由于朱總理不肯就坐大雅之處,而就坐在眾人的一邊吃工作餐,致使上千賓客都不再吃酒宴了。
(3)溫家寶總理“罷宴”——提前打招呼,謝絕擺宴自個兒吃。據(jù)2004年7月21日《人民日報》網(wǎng)報道介紹,“十六大”之后,溫家寶總理的第一站到了貴州。在吃飯的問題上,他對自己和隨行人員要求特別的嚴格,謝絕基層同志的宴請。他對個人吃飯有“三條標準”,即:第一,不讓任何人陪吃,自己默默地進食;第二,要求飯菜夠吃即可,不得剩下;第三,關于飯菜的質(zhì)量提出十二個字:“清清淡淡,湯湯水水,熱熱乎乎”。